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昊发布时间:2024-05-20浏览次数:83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教科信 〔2024〕4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22号)等文件要求,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把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短板和不足,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危险源管理,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二、检查内容

1.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以下简称检查项目表)(附件1),对所辖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2.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①深入排查实验场所及楼宇内电线线路,用水管路等设备的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

②深入排查实验内容、仪器设备、消防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落实隐患整改,强化安全措施。

③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管理重点是易制毒品、易制爆品、国家公安机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化学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检查有无绕过平台私自采购和大量存储现象。

④自查各自单位的安全检查、值班值日、实验风险评估、实验室准入、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内上墙制度是否规范。

三、工作安排

1.实验室自查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对照检查项目表认真自查自纠,并带队对所辖实验室的每个房间进行检查,填写《××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和《××学院实验室开放情况一览表》(附件2)。

2.学校检查

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我单位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3.材料上报

610日前,请各相关单位将学院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办公楼C2011)电子版发送至x2318628@163.com

617日前和19日前,我单位向省教育厅分别上报《泰山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和《泰山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1.根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学院(部门)领导全员动员,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以赴确保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守住安全底线。

2.学校对各学院(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环境卫生差,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联系人:陈昊,电话:0538-6712055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pdf

附件2实验室自查自纠和开放情况表.docx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