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送内容:各教学单位实验室需填写2023—2024学年《实验教学项目表》(见附件1)、《实验室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贵重仪器设备表》(附件4),具体要求见附件5,相关支撑信息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http://202.4.130.200:81/zbdm.htm.
2、南校区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中心所开设的实验课程数据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填报。
3、报送方式: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将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纸质文档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报送,电子文档(需打包为压缩文档后)名称标注为: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x2318628@163.com。
4、报送时间:最晚于2024年9月9日报送
地 点:办公楼C2011; 联系人:陈昊
联系电话:6712055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做到数据真实有效,按时报送。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