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实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11-06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强化实验教学运行管理,确保实验教学计划有效落实,促进实验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将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学期所开设的实验课程。

实验教学专项督查将对学校开设的所有实验课程全覆盖式开展检查工作,以实验课堂教学检查为主,包括巡查、听课、看课和其他教学材料的检查。涉及到实验教学组织、实验教学秩序以及各类实验教学文件和资料的准备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对照学校实验的相关规定、计划和记录进行检查了解;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实验课时开出情况,尤其是课程内实验。严格落实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开出率应为100%;实验课档案材料齐全(实验项目与实验步骤)。

2.实验教学过程

1)教学文件及实验准备: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指导书)等。

2)实验教学组织实施:实验教学课表、实验教学计划落实(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记录、教师指导、学生动手操作、实验报告质量、学生满意度调查等方面。

3)教学考核:实验考核形式、考核标准、实验报告及批阅情况、实验成绩表等。

4)实验教学改革情况: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开设情况。

  1. 检查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实验教学组织管理,高度重视实验教学检查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强化任课教师主体责任和教学单位监督管理责任。如检查过程中发生实验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时,按照《泰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泰院政发〔202416号)做好事实调查及认定。学院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实验教学自查表”和“实验课开设情况一览表”(附件1),学校将适时开展抽查工作,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检查表于1114日前报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成教楼C2023),电子版发送至969556661@qq.com.


联系人:贾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671207752077)。

特此通知。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5116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