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通知

发布者:陈昊发布时间:2024-04-02浏览次数:78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学校、二级单位(含二级学院、研究院)、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制,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由实验室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党政领导主管、实验室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使各实验室管理机构切实承担起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签订本学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要求如下:

1.学校与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签订《泰山学院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与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副院长签订《XX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书》(附件2)。

3.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副院长与本学院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XX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3)。

4.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时间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附件中的签订的时间无需修改。

5.各二级学院上报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填写《**学院责任书签订情况》(附件4)。

6.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需于4月8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1两份,附件4一份);需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4)发送至邮箱:x2318628@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712055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附件1:1泰山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pdf

附件2: XX学院安全责任书.docx

附件3: XX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docx

附件4:XX学院责任书签订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