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平安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实验室安全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实验安全要求,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共同打造安全、和谐的实验教学环境,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现有关通知如下。
一、主题
“筑牢安全防线,共创和谐实验室”
二、参与对象
全校师生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0日到2025年1月10日
四、组织领导
由泰山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中心主办,各二级学院承办。
五、活动安排
(一)做好安全教育与准入
向新入校师生发放《泰山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于2024年12月12日前往理工楼A1001室领取)
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新入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师生按时、按类别参加由学校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1)培训考核对象:
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是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的重要体现,凡2024年新进教师和学生均属实验室安全教育准入考试对象,考试合格并签订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
(2)培训方式:
1.各学院组织集中学习,建议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课时;
2.“泰山学院实验室安全实训平台”在线学习时间累计不低于 6 课时。
(3)培训内容:
1.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3.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符合专业特色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4)考试方式:
登录“泰山学院实验室安全实训平台”进行在线考试,网上自主考试方式和集中考试方式两选一。(登录网址:http://210.44.195.84:8081/ept/login/;登录账号:学生为本人学号,教师为工资编号,初始密码为:111111)
1.组卷要求
各学院“安全实训平台”管理员根据各学院所开设专业的实际要求进行组卷(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一)。
2.成绩要求:
(1)新进教师测试成绩不低于90分;
(2)学生测试成绩不低于85分。
二级学院根据自身需要,自主设定合格证书发放标准,纸质合格证书由学院组织在网上自行打印存档。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试组织工作,切实将学生进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请各学院管理人员统一对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能力自测证书进行管理。考试通过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对于未获得准入资格的师生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二)开展期末实验室专项检查与整改
结合本学期的专项检查安排,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见附件二》,对实验室危化品、高温高压加热设备、特种设备等“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建立台账,并及时完成整改。
(三)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
请各相关单位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宣传和演练。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组织开展模拟实验室火灾、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线上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等活动,突出生命通道在实验室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实验室师生不占用、不堵塞的安全意识,宣传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实验室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
演练结束后,请各相关单位针对本次演练存在的薄弱环节客观认真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对于演练中的高效救援方法和优秀宣传方式总结经验、形成范例。
六、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争当安全卫士”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内容安排落实落细具体举措,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力求点面结合,抓出实效,并注重总结提炼。
2.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网站将设置“实验室安全活动月”专题,宣传各单位典型活动报道。各学院要对实验室安全活动月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填写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模板(2024)(附件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2318628@163.com,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办公楼C2011) 联系人:陈老师(0538-6712055)。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