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实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4-3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强化实验教学运行管理,确保实验教学计划有效落实,促进实验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建设,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将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学期第10-12周的实验(训)课程。

实验教学专项督查将对学校开设的所有实验(训)课程全覆盖式开展检查工作,以实验实训课堂教学检查为主,包括巡查、听课、看课和其他教学材料的检查。涉及到实验(训)教学组织、实验(训)教学秩序以及各类实验(训)教学文件和资料的准备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的方式进行。

2.学校抽查时间:2025430日—512

三、检查内容

1.对照学校实验(训)的相关规定、计划和记录进行检查了解;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实验(训)课程开出情况,尤其是课程内实验教学。严格落实实验教学任务,实验课开出率应为100%;实验课档案材料齐全。

2.实验教学过程

1)教学文件及实验准备: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指导书)等。

2)实验教学组织实施:实验教学课表、实验教学计划落实(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记录、教师指导、学生动手操作、实验报告质量、学生满意度调查等方面。

3)教学考核:实验考核形式、考核标准、实验报告及批阅情况、实验成绩表等。

4)实验教学改革情况: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开设情况。

  1. 检查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实验实训教学组织管理,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强化任课教师教学质量主体责任和教学单位监督管理责任。如检查发生实验实训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时,由相关单位按照新发布的《泰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泰院政发〔202416号)做好事实调查及认定。学院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实验教学专项自查表”和“实验课程情况一览表”,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达到“以查促建”的目的。检查表于59日前报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教学科(成教楼C2011),电子版发送至tsusyglzx@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1207752077)。

特此通知。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实验教学专项自查表.docx

附件2:2024-2025第二学期实验课程情况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