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各二级学院“十五五”实验室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者:陈昊发布时间:2026-06-1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完善实验室体系、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相关部署要求,紧扣学校硕士点精准培育建设目标,对接学科发展战略,优化我校实验教学资源配置,强化实验室在实验教学、科研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中的核心支撑作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办学层次提升奠定坚实实验教学基础,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决定开展各二级学院“十五五”(2026-2030年)实验室建设规划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征集核心要求

各二级学院需立足自身学科特色与发展实际,严格结合以下三个维度,梳理上报3项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优先选择与本学院核心学科、硕士点培育方向高度契合,且符合国家战略需求、能显著提升实验教学水平的建设项目),不得重复上报、敷衍填报。

(一)紧扣国家政策导向。深入对接“十五五”期间国家关于科技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础研究、产学研用融合等相关政策要求,聚焦集成电路、高端仪器、先进材料、生物制造、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突出实验室在实验教学改革、原始创新、技术突破中的核心载体作用,确保规划具有政策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二)对接硕士点建设需求。围绕学校硕士学位点精准培育建设要求,聚焦各学院拟申报或重点建设的硕士点方向,针对硕士研究生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实践创新所需条件,规划能够提升研究生实验教学质量、满足学位点建设指标的实验室项目,助力硕士点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贴合学科发展实际。结合学校9大学科门类布局及各学院核心学科、一流专业建设特点,立足现有实验室基础,补齐实验教学、科研创新短板,规划能够强化实验教学能力、优化学科优势、突出泰山文化特色、推动学科交叉融合的实验室项目,助力学科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

二、规划具体内容

每项实验室建设规划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确保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合理:

规划名称:明确实验室建设的具体名称,体现实验教学定位和核心方向;

建设背景与必要性:结合国家政策、硕士点建设、学科发展需求,分析现有实验教学条件短板,说明建设该实验室对强化实验教学支撑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建设目标:明确“十五五”期间实验室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涵盖实验教学条件升级、人才培养支撑、科研成果产出、服务地方发展等方面,贴合硕士点建设和学科发展指标要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教学场地改造、实验教学设备购置与更新、实验教学技术创新、师资队伍培育、产学研合作等具体举措,明确建设的重点环节和实施路径;

预期效益:说明实验室建成后,在提升研究生实验教学质量、支撑硕士研究生培养、推动学科建设、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等方面的预期成效,可量化的指标需明确量化标准;

初步预算估算:结合建设内容,合理估算建设所需资金,无需细化到具体设备单价,但需保证预算合理可行,原则上单个项目经费不大于200万元。

三、报送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实验室建设规划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实验教学基础、推动学科发展、助力硕士点建设的重要举措,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学院实际认真梳理、科学谋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严格审核,规范报送,具体模板见附件1。各学院需对上报的3项实验室建设规划进行严格审核,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形成书面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格式,以“XX学院+十五五实验室建设规划”命名)。

(三)按时报送,不得逾期。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6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办公楼C201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p901002@163.com,联系人:陈老师、许老师,联系电话:6712055。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无相关建设规划。

四、其他事项

此次征集的实验室建设规划,将作为学校“十五五”实验室建设总体方案制定、实验教学资源统筹配置、资金投入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确保规划质量;

各学院上报的3项规划需突出重点、各有侧重,避免内容重复,优先选择能够快速落地、显著提升实验教学成效、贴合硕士点建设和国家政策导向的项目,所报3项规划应相互关联,形成体系;

后续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规划进行审核论证,结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统筹优化形成学校“十五五”实验室建设总体方案并装订成册。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6618

附件1.规划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