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昊发布时间:2026-03-25浏览次数:10

二级单位:

为规范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升仪器使用效率与开放共享水平,根据《泰山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纳入学校开放共享管理的单台(套)原值3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见附件1,以及具有上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职责的所属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依据

仪器设备个体考核:围绕基础指标(机时利用率、仪器完好率、日常管理)、开放共享指标(校内共享、校外共享、创新券使用)、附加指标(服务成果、队伍建设、管理创新)三方面开展,严格按照百分制评分标准执行,通用设备年度最低使用机时1200小时,专用设备800小时。

所属单位考核:由仪器个体考核加权得分(按资产原值权重计算)、单位管理职责落实、资源建设与发展三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综合评定。

考核具体标准及评分细则参照《泰山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需组织仪器管理员完成本单位仪器设备及单位自身的自查工作,如实填写《泰山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附件1)、《泰山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所属单位效益评价表》(附件2),确保表中数据真实、准确、量化,无模糊表述。

按评价表“佐证材料清单”要求,整理配套佐证材料(含使用台账、维护记录、共享协议、创新券凭证、奖励证书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附加指标需提供与仪器直接相关的关联性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含表格及佐证材料扫描件,按“单位名称——仪器考核2025”命名)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相关仪器及单位按不合格处理。

四、时间安排

自查申报阶段:请各单位于2026330日前完成自查及材料填报,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地址:办公楼C2011;联系人:陈昊;联系电话:6712055;电子邮箱:xp901002@163.com)。

数据审核阶段:2026330日—331日,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及数据进行核实,形成初步审核意见。

考核评审阶段:2026331日—42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开展综合评审,确定考核得分及等级。

结果公示与备案阶段:考核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备案存档,并抄送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完成自查和材料报送,确保材料完整、数据真实,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对经查实存在造假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将按规定取消开放共享服务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考核结果将与单位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经费分配及仪器申购资格挂钩,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经费倾斜等激励;对考核不合格、使用机时不达标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限制其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及购置经费投入。

各单位在材料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联系,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仪器列表.xlsx泰山学院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名单

附件1:.docx泰山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

附件2:.docx泰山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所属单位效益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