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泰山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修订)》(泰院政发〔2025〕59号)、《泰山学院采购项目立项前论证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2〕57号)及学校《关于申报充实学校2026——2027年项目库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科学规划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现开展2026——2027年实验室建设类项目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保障重点:紧密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核心需求,优先支持教学科研迫切需要、对学科发展和实验教学提升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科学论证,注重实效:强化项目前瞻性和可行性研究,深入调研实验室建设现状与短板,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资金合理性进行严格论证,杜绝无实际需求的盲目申报。
统筹规划,合理排序:结合实验室现有基础和发展目标,对申报项目按轻重缓急、预期效益、受益范围等综合排序,确保项目建设与学校整体发展相协调。
绩效导向,规范管理:项目建设需明确绩效目标,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建成后能切实提升实验室教学科研服务能力。
动态管理,严控标准:入库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未纳入本次项目库的实验室建设类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资金;确因特殊紧急情况需新增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另行报批。
二、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申报范围
仅限与教学、科研实验相关的实验室建设类项目,主要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新建、改扩建项目;实验室实验平台、实训装置购置及升级改造项目;支撑实验教学的实验室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等。
(二)申报标准
项目需有明确的建设目标、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论证充分、可行性强;
原则上预算资金需在20万元(含)以上
学校已批准 2026 年建设但未进行校级论证的实验室建设类项目,不需要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泰山学院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 2)、《采购项目所在单位论证审核表》(附件 3)、《招标采购需求申报表》(附件 4)、《实验项目房屋论证审核表》(附件 5),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本单位关于该项目的会议纪要(需体现项目集体研究决策过程);提交《项目情况介绍》,内容简洁明了,不超过 400 字,需明确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预算概算、预期效益等核心信息;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单位申报论证(2026 年 3 月 28 日前完成)
各二级学院作为项目申请单位,组织完成项目内部论证,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进行初审,逾期未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不纳入本次项目库遴选范围。
(二)归口审核排序(2026 年 3 月 29 日 —4 月 5 日)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牵头成立由学校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论证工作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全面审核,结合学校实验室建设整体规划对项目进行遴选、汇总和综合排序
(三)学校综合评议及入库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织校外专家对包括实验室建设类在内的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校级综合论证,确定最终入库项目及排序;入库项目将作为学校 2026-2027 年预算安排、申请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及校银合作资金的重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重要性,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发展和实验教学实际需求,认真谋划、严格筛选,杜绝虚假申报、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落实 “过紧日子” 要求,合理编制项目预算。
深入论证,严把质量:各单位需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项目内部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教学科研实际,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明确可考核。
加强沟通,按时报送: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沟通对接;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报送,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办公楼C2011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xp901002@163.com,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陈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5386712055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0日